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山西:向农村地区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
科技日报太原1月5日电(实习记者韩荣)5日,记者从山西省工信厅获悉,为坚决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疫医疗物资供应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农村地区重点医疗药物保供,日前山西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向全省农村地区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1月7日前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自然村药品投放全覆盖。
据了解,随着新冠疫情防控优化措施陆续出台实施,山西省进入疫情防控转段渡峰的关键阶段。山西省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口多,是医疗资源的薄弱地区,加上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多重因素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为此经山西省政府研究同意,山西省工信厅会同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药监局、山西省医保局等单位,协调组织山西省内重点医药生产企业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重点医药流通企业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
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级层面由山西省工信厅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协调药物的生产及供应工作,药物费用由山西省财政承担,国控集团山西公司和国药集团山西公司负责在1月5日前将全部药物送至各县(市、区)接收机构。
“民众可到村卫生室免费领取6片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切实满足发热群众用药需求,确保顺利度过疫情流行高峰期。”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